各有关融资担保机构:
为助力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、贵、慢问题,根据《江苏省“小微贷”工作方案(2025-2027年)》(苏财金〔2024〕160号)要求,现就开展市区“小微贷”合作融资担保机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条件
1.属于南通市地方金融管理部门直接监管的融资担保机构,且注册地在市区范围;
2.有较好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基础及成效,且最新融资担保机构监管评级为B级及以上的融资担保机构;
3.有专门的业务管理部门和人员负责对接、推进“小微贷”工作;
4.能够遵守省、市普惠金融发展风险补偿基金管理办法,按照“小微贷”工作方案规定开展工作,具备实施线上管理的业务能力和技术条件。
二、申报材料
1.书面申请文件;
2.申报单位基本情况和服务小微企业情况,说明机构总体业务规模及人员配备情况,小微企业服务工作的组织体系、产品体系、审批机制、工作流程、考核机制、尽职免责机制、风险容忍度、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情况(若有相关文件证明请一并提供);
3.“小微贷”合作融资担保机构申报表(附件1)。包括申报单位2024年小微企业贷款担保业务新增规模、费率、代偿率以及同比增长等情况;
4.合作融资担保机构承诺书(附件2)。
三、申报时间
申报单位在2024年12月25日前向南通市财政局提交一式两份书面申报材料,电子版发送jrc.czj@nantong.gov.cn.
财政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择优确定市区“小微贷”合作融资担保机构,担保机构自行与合作银行签订协议并报财政备案。对于融资担保机构在合作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且情节严重、影响恶劣的,以及合作期内连续两次评价结果为“差”的,将予以清退,同时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增补合作融资担保机构。
联系人:南通市财政局金融处 杨乐平
联系电话:85594159
附件:1.“小微贷”合作融资担保机构申报表
2.合作融资担保机构承诺书
南通市财政局
2024年12月19日